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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受害人当庭亲吻谁?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等等,我有话要对刘大军说!可以吗?法官大人!”清清老婆从证人席快步奔了过来。

        “可以,啊,很好!不过本庭提醒你:女士,不可使用暴力!有什么冤屈,本庭会为你主持公道!”法官怡然自得。

        走到我身边,她弯下腰,一把抱着我的头,红唇就亲吻起来!

        “啊?”我有些眩晕,有些害羞,清清老婆更是脸红得像蜜桃。

        摄像机紧急转向!

        “俺滴个娘哎!今天来对了!借是嘛情况?受害者当庭狂吻色魔!这个世界到底谁疯了啊?”记者的智商都不够看了!

        “肃静!法警,请拉开女士,成何体统?”法官很快从惊愕中清醒过来!

        “爷爷,爸爸,是他们逼我的!我知道这世上坏人永远不绝,小人无处不在,但我希望遇见这些坏人小人的时候,我所爱的人他们都在。”清清老婆转过头来,又对着法官大声抗议:

        “尊敬的法官,大人!刚才我情不自禁,强制亲吻了我的老公!你看应该判多少年吧?请你把我也抓起来,你们动手吧!”

        说完,她流着泪伸出纤纤玉手。

        旁听席的喧哗硕大无朋。

        “娘希匹!”小舅公穿云裂石,震得房间嗡嗡作响:“还有没有天理了?我们这么多人证明都不算数!非要人家女孩子当众证明!我tm的还就想看看,你们怎么以未婚夫猥亵未婚妻的名义判他们有罪的!”

        一拳打在椅子上,烂了,鲜血流出。

        “法警!把那个咆哮法庭的带出去!”法官气势汹汹,眼神生气地瞄了伍锻和段然一眼。

        “他母亲的!我本来业务就不熟,指着你们办成铁证!谁知道你们也是二手货啊?”心里想着,口里却说着另外一段话:“此罪随后再审!现在进入下一项罪名的审理。”

        在随后的庭审中,小杂皮、青皮、联防、包裨等,作为证人,出示了医院受伤证明。

        在我的坚持下,律师欧大牙也出示了医院为我开具的轻微伤证明。据说爷爷还专门找了他卫生厅的部下,给我住院的那家院长打了招呼。欧大牙一直对我摇着头。

        “哈哈哈!”法官狂笑不止,“罪犯刘某,睁开你的狗眼看看!苍天有眼哪!犯罪分子不论多么狡辩,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助理大声宣读:“鉴于上述症状,经我们会诊,刘某的轻微伤系无颜面对正义凛然的执法人员,懊悔不已,自己激烈撞墙所致。由于没有他祖上的病历记录,我们无法确认他是否有遗传性精神病史?”

        “哈哈哈,好啊!好得很哪。你们这一群!”我指着法官,无力地垂下了头。

        这是要把哥们送进监狱的节奏啊!

        爷爷摇摇头,也是一脸惊悚,这都是谁在后面操纵布局啊?

        谁知道闹剧才刚上映。

        “审判员,鉴于我当事人强制猥亵妇女罪名不成立,由此而导致的第二项罪名故意伤害也就疑点重重了!”欧大牙在法官的压制下一直没能说话。

        在胡盼的眼里,律师就是个摆设,他只需要和检察官商量,然后穿插一下原告和证人的询问就可以最终宣判。至于被告嘛,犯罪分子,他的任何言论肯定都是狡辩!不说也罢,说了也白说。

        对了,最后结案陈述时,还是给律师一个机会,毕竟人家收了当事人钱的!咱心地善良,也让他在当事人那里有个交代。

        最难得的是,几天前院长和业务权威的副院长,态度出奇得好,请他去院长办公室,院长还亲自给他泡上一杯黄山毛峰。

        两人猛夸他一通后,副院长灰心丧气:“马上有一个复杂的刑事案件要开庭。虽然检方、原告、证人、警署的证据都很确凿,但是其中一个罪状,还是缺少了一个小小的材料。

        这还是第一次遇到啊!其他几个资深法官也都深感棘手,一筹莫展。就像会计做老了胆子更小!我们审判也是这样。

        年龄越大越犹豫,不敢轻易判!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别人怕也就罢了,我们这些法官内心深处还是敬畏法律的!唉,老了,让你见笑喽!”

        “所以啊,我们就想到了你,年富力强,大胆果断!你看,你能不能?”院长礼贤下士。

        “呵呵!这事啊,没问题,我接!请领导们放心,我一定办的漂漂亮亮的!等我胜利的好消息吧!”

        哈哈,老区长警检法限期“联合办案”会议上定了调子,院长们授了大权,检方和警署也都拍了胸脯,这有什么难的?

        判了就是!

        今年新单位的先进个人,嘿嘿!

        很久以后才知道,这个胡盼本是一家管理养殖指标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因为认识了范刚,送了礼,被范刚常务副区长的岳父一纸调令担任了法官。

        业务不熟还自视甚高,又拒绝了院长的好心,坚决不参加系统脱产一年的培训。

        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整顿吏治,从我做起。自觉摒弃形式主义的不良风气,向老黄牛学习,埋头拉车,把青春贡献给伟大的法律事业!

        判案中笑话百出。结果是:由于没有说出确切的法律依据,原被告双方都不服,告到院长那里甚至提起二审诉讼。

        下面就是一审判决后,欧阳律师给我讲述的胡法官之经典判决:

        李某、陈某均系宏桐区某加热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热器公司)检验科员工。2003年5月1日下午,加热器公司要求李某、陈某加班完成公司检验任务,遭到拒绝。

        原因是李某父亲过世,已回天府奔丧;陈某则正在举行新婚大典。

        此举导致加热器公司交货迟延,公司也因逾期交货向客户公司赔偿违约金20万元。

        加热器公司于2003年5月14日发出通告,主要内容为:

        检验科李某、陈某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且擅自离开(苍天哪,51是放假啊!)工作岗位并下班,属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为严肃厂纪,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给予两人辞退处理。

        不过,2003年5月16日,加热器公司工会致函公司领导,认为加热器公司安排加班应当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求公司终止内部公示程序,不要发劳动解除函给李某、陈某,继续留用。

        不久,李某、陈某向宏桐区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认定加热器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合同,该仲裁委支持了二人的仲裁请求。

        此后,加热器公司以李某、陈某故意拒绝加班造成公司损失20万元为由,向宏桐区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李某、陈某两人承担公司损失。

        该委2003年8月以材料不齐备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2003年底,加热器公司转向宏桐区法院提起诉讼。

        胡盼法官审理认为,根据《劳动法》,如果企业遇到“紧急情形”要求劳动者加班时,劳动者须服从。李某、陈某二人作为检验人员,明知企业生产任务紧迫,故意拒绝加班,并导致企业产生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根据两人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造成损失的状况,酌情要求其赔偿企业违约损失的15,也就是30000元。

        此事一经报道,迅速引发舆论热议:

        “”996”还没见处罚,拒绝加班先被处罚了!”

        “加班不给加班费没人管,拒绝加班还犯法了?”

        法学专家王某某表示,这一判决非常荒唐:

        《劳动法》规定加班需用人单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明确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该案中员工有拒绝加班的权利,企业完全可以再组织其他人力进行紧急生产任务。由此造成的损失,不应由劳动者承担。

        “如果企业完成这个订单获益了,企业可否从利润中分出15给两位加班员工?”王专家反问,《劳动法》关于加班的“特殊原因”,不应被断章取义地滥用。

        加热器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东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李某、陈某感觉权益受到侵害,也于同日上诉。

        加热器公司诉称,公司产品只剩部分没有检测完成,如果李某、陈某能够配合公司完成本职工作,案涉产品必然能够按期出货,不会出现延期交货的情形,更不可能被客户索取20万元违约金。

        因此公司损失是李某、陈某造成的,损失与其经营风险无关。一审法院判定两人承担15的赔偿责任明显过低。

        李某、陈某则辩称自己也是处于特殊情形中,无法完成没有加班工资的加班,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同时,主张加热器公司应该按照劳动法规定的150、200、300的规定,发放这两年来,二人应得的加班工资130215元和98625元。

        欧阳明律师对一审判决的“紧急情形”表示质疑,在二审中作为李某、陈某的代理律师,明确指出《劳动法》规定的三种紧急情形是:

        自然灾害或事故对人们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要紧急处理,或生产设备、交通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需要抢修,或者是国防紧急任务。

        但这家公司所谓损失,是指因这两名员工拒绝加班没法按照客户要求的时间完成质检造成的,是彻底的商业利益问题,和公共利益毫无关系,并不在上述三种情形之内。

        “如果每个公司都可以任意超出自己的正常生产能力无限制接单,那么,对于劳动者而言,任何时候都是紧急情况。

        还可能被老板骚操作,为了节约成本而不断裁员,让公司处于人手紧缺的状态,然后无时无刻都强迫员工加班。因为,不加班公司违约,然后起诉员工赔偿,从而无限制地榨取剩余价值。”

        欧阳明律师义愤填膺地指出:

        “在法律适用条款产生歧义时,如果没有补充规定或司法解释,我们应该返回到自己的初心,也就是立法宗旨这个正确的、隐含的大前提上来!

        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法》,被资本和不良法官用来对付本就当牛做马的打工人,正义何在?公理何在?

        拒绝加班被判赔偿,司法任意曲解加班自愿原则和紧急情况,是一个很危险的信号:司法为企业、为资本背书,把广大劳动者当韭菜给割了。

        如果这个案件二审不改判,恐怕c国劳动者的天就要黑了,以后谁还敢拒绝加班?

        警惕资本!

        马ks的资本论看来永不过时啊!资本究其本质,其实就是人性永不满足、总是试图倒逼取消法律监管、践踏道德底线,追求自己一个人的绝对权利和自由,无穷无尽地压榨他人的剩余价值和欲壑难填!

        同时,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刻不容缓!试问,自由裁量权导致了多少腐败?产生了几多荒唐?”

        2004年1月,东海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

        二审判决书指出,加热器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管理与指挥的职能,其与劳动者的法律地位具有不对等性,应当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

        案涉产品迟延交货导致的损失属于企业的经营风险,应由加热器公司自行承担。加热器公司主张损失与其经营风险无关,需李某、陈某承担惩罚性违约责任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鉴于李某、陈某加班卡保留完好,根据《劳动法》计算准确,因此,法院判决加热器公司在收到判决后10日内如数支付李某、陈某的加班工资。

        “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与劳动者就加班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加班待遇。

        而对于拒绝加班的劳动者,应予以理解和尊重。不可因此采取罚款、认定旷工乃至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等进行处分,避免由此给自身带来更大的法律风险。”

        欧阳明律师在二审后,接受记者采访时普法宣传。

        加热器公司案件二审判决后,院长办公会议准备强行安排他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却被常务副区长一顿臭骂而作罢。

        所以,几年后公务员要严格考试和选拔,比考研究生都难!

        当然了,胡盼同志也不是一无所知,一无是处。比如,建筑包工头起诉范刚房产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子,他就判得很好嘛!被告满意!领导也很满意!

        说了这么多,只是想交代一下背景。以免读者朋友也和我一样雾里看花,对判决的结果无比诧异!有些职业,还真不怕打击谁!不是光有决心、听话,就可以干好的!

        接着正文。

        “律师,本庭准你发言!请主张,但不可信口开河!”胡盼难得民主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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