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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一个月的时间,我真的每天都奋战在公司了。连续涂抹浓重的眼影和粉底来掩盖疲惫和黑眼圈,我觉得自己皮肤越来越松弛了,越来越没有水分。

        记得大学的时候,8点上课自己7点半才起床,洗漱完毕提包就走,连用”大宝“都觉得浪费时间,而现在,连素颜出门的勇气都没有,无论多累,生物钟还是提醒应该提前两个小时起床,洗澡、化妆,换上职业装。

        许昭曾经问我,有想过跟齐明宇结婚吗,再不结婚,就真的太晚了。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连续几天脚趾被高跟鞋磨破,一层一层的加创可贴,直到有一天,连鞋子都穿不进去了。我呆坐在地板上,看着整个鞋柜里密密麻麻各种款式的高跟鞋,突然有些伤感。

        我对高跟鞋有种无法抗拒的热爱,我不爱买衣服,但是非常爱鞋子,尤其是高跟鞋,无论什么价钱,我都欲罢不能。我的脚骨受过伤,医生说,最好不要穿太高的鞋子,我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爱上高跟鞋的。

        ”晚上去哪儿吃“齐明宇打电话问我。

        瘫坐在地板上不想动,”不想出去了,太累了,我觉得自己马上就要睡着了。“事实的确如此。

        ”那我买了鲫鱼去给你炖汤吧,你最近天天盯着电脑,鲫鱼汤是明目的。“

        ”好。自己刷卡进来吧,别按门铃,我睡着了。“或许,我只是需要一个男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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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被熬得很白很白,浓,但是清香。

        ”我没有放调料,只放了一点点盐,否则容易盖住鲫鱼的鲜美。“齐明宇给我盛了一碗米饭递过来。

        我点点头,”很好喝。“

        ”过几天跟我回北京吧。“齐明宇试探的问我。

        我慵懒的喝了口汤,点点头,”好。“

        他吃了一惊,”答应的有点儿简单呀。“

        我微笑着看着他,”你问问题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我的两种答案,我说哪一种都是你提前假设过的,有什么奇怪的。再说了回就回呗,怕你呀。“我故作轻松的挥了挥拳头。

        其实,我只是需要一个家了。

        这次变成了我紧张,提前买好了上等的茶叶和营养品,我还是觉得少了点什么。一路上不停地揪额头前散落的几绺头发。

        齐明宇幸灾乐祸的看着我像个小丑一样不停照镜子。

        ”你以前带你前女友回家过吗“我突然神经短路的想起来那个女生。从照片上看,她很漂亮。

        齐明宇愣了一下,”你是太紧张所以傻掉了吗“

        我摇他的胳膊,“快说”

        他点头。

        我不再说话,给许昭发短信:我跟他回北京了,见父母。他居然承认了曾经带着前女友回过家;;对了,为什么跟他在一起,他的儒雅礼貌都让我觉得是他前女友一板一眼的纠正的,然后有点别扭,有很有负罪感呢

        “怎么不说话”齐明宇瞥了我一眼。

        “哦,没什么。”我把手机往屁股底下塞了塞,露出一个小角,许昭说:爱情本来就是一个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儿。

        看了之后我负罪感轻了一点,松了一口气,可瞬间又有点泄气,这么说,还便宜了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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